2019石家庄小升初择校常见问题解答

2019-06-23 16:54:29     浏览次数:1152次

  2019小升初已经到来,大部分的小升初的入学途径是划片入学,学校按户籍及家庭实际住址(以房产证为据)划片,免试就近安排入学。不需要交择校费。片内的公立初中开始招生都比较晚一些,都是要等到小学毕业考试之后,然后才会有录取的结果。

  划片入学是大部分小升初的学生们的入学途径,但是也有一定的局限性,如果孩子的成绩很好,而孩子所在的地段中学的教学质量又不是很好,那么很多家长觉得这个地段的中学满足不了孩子的要求,孩子就只能去择校来谋取更好的教育资源。

  那么择校生和统招生有什么区别,对今后初升高(中考)录取又有怎样的影响?小编就家长关心的问题一一整理解答。

  每年招生,学校会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的当年实际招生名额。这里包括了统招生分配生名额,还有学校择校生的名额,各占一定比例。

  统招生:统招就是凭自己的成绩被录取,是公助生。

  分配生:也称指标生,是指部分普通高中拿出部分招生计划分配到一定范围的初中学校招生,分配生名额将统一公示。主要根据初中学生的人数等因素来分配各校分配生名额,这也是公助生的一部分。

  择校生:考生没有达到所在区域所报考志愿高中的录取分数线,并且要求选择非教育部门指定的普通高中就读的学生,即自费生。

  分配生怎么分配的?

  在分配生比例上,1中、2中、二中西校区、15中、24中、师大附中等6所学校面向市区内所有初中学校,其中市1中、15中、师大附中等三所学校分配生计划的70%分配到长安区、裕华区、开发区,30%分配到桥西区、新华区;市2中、二中西校区、24中等三所学校分配生计划的70%分配到桥西区、新华区,30%分配到长安区、裕华区、开发区。精英中学分配生面向全市所有初中学校。根据教育局的规定分配生的比例是由中考参考人数来决定的。

  分配生可下浮50分是什么意思?

  假设一所重点高中的统招线是610分,根据政策,一所初中学校560分以上的学生就都具备了参加这所高中分配生名额竞争的机会。但这并不意味着这所学校所有560分以上的学生都成了分配生。因为高中分配到初中的分配生名额是有限的,所以学校会根据学生的志愿按照成绩进行排队,从高分到低分的方式进行录取。

  分配生录取办法:

  市区共有20所省级示范性高中招收分配生,包括:石家庄1中、2中、4中、2中西校区、6中、9中、10中、15中、17中、18中、22中、23中、24中、27中、41中、42中、石家庄外国语中学、一中东校区、师大附中、精英中学。

  录取办法为:根据招生计划、考生所填报志愿,确定每所学校一次统招生分数线。按各高中学校统招生录取分数线下浮50分为分配生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分学校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择优录取。各初中学校的分配生计划未完成的,其空余指标将调整为高中统招生,集中使用,面向市区第二次统一录取。

  不同学校的分配生在中考中能够享受到的实际优惠的差别是什么?

  有3个分数线 :一统线、二统线、分配生线

  以2016的二中为例:一统线620、二统线599、分配生线570。分配生能够享受到的优惠,最大是二统线减分配生线,也就是599-570=29分。这是极限。实际上由于每个学校二中的名额都有限,所以在好一点的初中,570、580,甚至590分的学生是无法通过分配生上二中的。而在好的初中,可能分配生轮不上,但是只要考599以上,也可以通过二统上二中。

  分配生 实行公助生80%为分配生政策

  2016年,石市继续将主城区范围内19所公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80%,依据本辖区内各初中学校报考普通高中的学生人数,直接分配到初中学校。分配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分别参照19所公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公助统招生录取分数线,下浮50分确定,实行分学校录取。主城区19所公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下达到初中学校的分配生方案由市教育局确定。户口在石市,在外地就读初中,回石市报名参加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按同等比例享受分配生政策。

  各县(市)、区所属公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分配生招生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将所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80%,依据本县(市)、区内各初中学校报考普通高中的学生人数,直接分配到有关初中学校,参照上述办法,实行分学校录取。

  辛集中学、正定中学、石家庄实验中学、石家庄第二实验中学4所学校面向除主城区外的各县 (市)、区的分配生计划和招生办法为:将4所学校招生计划的80%,依据各县(市)、区初中学校报考普通高中的学生人数,以县(市)、区为单位分别下达招生计划,再由各县(市)、区教育局依据所属初中学校报考普通高中的学生人数按比例直接分配到初中学校,实行分学校录取。其余20%实行统一录取。

  小升初择校有哪些影响?

  初中择校生不享受分配生政策

  河北省《关于2016年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中明确规定,初中择校生不享受分配生政策。

  取消公办普通高中择校生

  石家庄从2012年秋季学期开始,要求每个学校招收择校生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收高中学生计划数(不包括择校生数)的20%。各地在加大投入,合理调整收费标准的同时,要采取有力措施,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在3年内取消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严禁在择校生之外以借读生、自费生等名义招收高收费学生”的要求。

  自2015年秋季起,石家庄市公办普通高中停止招收择校生,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分统招生和分配生两部分。

  择校生可报考重点高中自主招生

  中考就是在对学生进行分流,想上好高中,想上好大学,统招生、分配生要考虑,但参加自主招生也是一种途径。2016年石家庄市14所高中实行自主招生,应届初中毕业学生且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等级不少于3个“A”,并不得有“D”的方可报名;报名参加自主招生的学生,品学兼优,或在某一学科、某一领域(如创新发明、信息技术、自然科学、文学创作等)具有明显的学习潜质或才能。

  所有参加自主招生学生必须参加全省统一中考,中考结束后至中考成绩公布前,试点学校开展自主招生资格审查、测试与面试、确定名单、公示等工作,有意报考的考生要具体咨询报考学校,关注该学校的自主招生方案,按照该学校的自主招生时间节点完成各个环节的活动。

  2016年,在石家庄市第一中学、石家庄市第二中学、河北正定中学、河北辛集中学、石家庄实验中学、石家庄第二实验中学等6所公办普通高中和石家庄外国语学校、石家庄市第六中学、石家庄市第十二中学、石家庄市第十三中学、石家庄市第二十中学、石家庄市第二十二中学、石家庄市第三十八中学、石家庄市第四十二中学等8所公办特色高中开展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各试点学校自主招生人数不超过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