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编制!河北最新教师招聘岗位表来了,抓紧报

2020-04-30 17:05:24     浏览次数:1256次

邯郸学院2020年引进博硕人才公告

根据《邯郸市2020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经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博士、硕士研究生,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聘计划 

本次共选聘博硕人才86名。 

三、选聘范围、资格与条件 

(一)选聘专业及岗位 博士研究生选聘专业为:哲学门类、理论经济学类、应用经济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教育学类、心理学类、体育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外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历史学门类、数学类、物理学类、化学类、天文学类、地理学类、地球物理学类 、生物学类、生态学、统计学、力学类、机械工程类、光学工程、 材料科学与工程类、电气工程类、电子科学与技术类、信息与通信工程类、控制科学与工程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化学工程与技术类、核科学与技术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食品科学与工程类、软件工程、生物工程、中医学类、管理学门类、艺术学门类。 

硕士研究生具体选聘专业及岗位等详见附件1。 

(二)选聘资格与条件 

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博士学位或经国家教育部认证的海外留学博士研究生。 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列入河北省“名校英才入冀计划”高校、省属重点大学、部分专业领域全国知名高校全日制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或经国家教育部认证的国外院校(U.S.News或QS排名前200名)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满足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要求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热爱教育事业、身体健康。 

4.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4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年龄可放宽到不超过50周岁(1969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5.硕士研究生须于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博士研究生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急需、紧缺专业或特别优秀者毕业时间可适当放宽。 

6.已就业的应聘人员需有现工作单位及主管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

 7.本公告所述急需、紧缺专业是指特殊教育、太极文化、文书研究修复整理;特别优秀者依据取得的科研成果或相关业绩经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8.须具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规定的基本条件及用人单位的其他要求。 

(三)回避制度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选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选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选聘程序 

(一)博士研究生选聘程序 

1.报名方式 

博士研究生应聘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随时可以发送填写好的《邯郸学院2020年公开选聘博士研究生报名表》(附件3或邯郸学院官网人才招聘专栏下载)及个人简历到指定报名邮箱:ssx@hdc.edu.cn。邮件主题为:姓名+博士毕业学校+博士所学专业。 

2.资格审查 

学校收到材料后进行资格审查,并与审查合格者协商相关面试事宜。 

3.面试 

应聘者携带相关证件、学历学位证书或证明、科研成果、获奖情况等材料原件参加面试。面试由本人进行科研情况汇报3分钟、结合应聘专业试讲8分钟、答辩4分钟等环节组成。面试之后专家小组对应聘者提出具体聘用意见,报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确定为拟进入体检人员。 

4.体检和考察 

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者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内容是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5.网上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市人社局、邯郸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6.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人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邯郸学院将拟聘人员材料上报市引才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引才工作领导小组提出聘用意见,报市委、市政府批准后,由邯郸学院、主管局(委)、编制、人社等部门办理聘用相关手续。邯郸学院按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内约定最低服务年限10年。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年,且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二)硕士研究生选聘程序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十日24:00止(以邮箱接收到应聘者发送报名材料所显示时间为准,逾期的视为未报名)。 

应聘人员按岗位条件要求上报材料: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到证、就业协议书,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海外留学人员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已就业应聘人员的工作单位及主管人事部门开具的同意应聘证明,未毕业应聘者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由就读院校开具的毕业证明等。 应聘人员需将以上材料的扫描电子版和填写好的《邯郸学院2020年公开选聘硕士研究生报名表》(附件2)报送指定邮箱hdxyrsc529@163.com,邮件要求以文件夹的方式发送,文件夹名称必须注明“应聘岗位+姓名+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否则不予审核。 

2、资格审查 邯郸学院根据岗位条件进行初步审查,初审合格人员携带资格审查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测评环节。 

具体现场资格审查、测评时间在本栏另行通知。 

3、测评 

(1)面试答辩(满分100分) 先由应聘者根据自己报考岗位,选择某一知识点进行试讲(时间10分钟);然后专家评委提出有关问题(根据试讲内容及课程提问),由应聘者进行答辩(时间5分钟),面试评委根据每名应聘者的具体试讲、答辩情况进行现场打分。 

(2)科研业绩(满分10分) 应聘人员面试结束后直接携带本人科研成果(包括研究生学习阶段以来,已经发表的论文和结项的课题结项证书等相关佐证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交测评组工作人员,现场赋分、签字后原件交还本人。科研成果赋分标准如下: 

发表在省级期刊上的论文,每篇记1-5分(三大检索期刊第一作者5分,第二、三作者3分;北大核心期刊第一作者3分,第二、三作者1分)。参与国家级课题前三名计3分,参与省级课题前三名计2分,参与市厅级课题前三名计1分;是国家、省和市厅级课题主持人的,在原级别基础上分别再加2分、1.5分和1分。科研加分项最高封顶10分。 

(3)总成绩=面试答辩分+科研业绩分 

注:面试答辩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直接淘汰,评委注明原因。面试答辩分、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所有测评成绩当天在邯郸学院公示栏公布。 

测评专家评委由学院内部专家2人和校外聘用专家5人,共计7人组成。评委实行回避制度。 如某岗位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超过一定人数,由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增加笔试,有关情况另行告知相关人员,加试笔试成绩只做筛选,不计入总成绩。 

面试答辩成绩采取“体操打分法”,即对评委们打出的分数,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分数相加取平均值,为应聘人员面试答辩分。

 4、体检和考察 

根据各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选聘计划数与选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硕士毕业院校排名(以武书连2019全国大学排行榜为准)由前到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还是相同,按实际科研加分分数由高到低的方式来确定。体检和考察由邯郸学院组织实施,体检医院另行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主要是对考生个人档案(三龄两历一身份)、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在本岗位内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5、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市人社局、邯郸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6、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的一时难以查实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邯郸学院将拟聘人员材料上报市引才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引才小组提出聘用意见,报市委、市政府批准后,由邯郸学院、主管局(委)、编制、人社等部门办理聘用相关手续。邯郸学院按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内约定最低服务年限8年。被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年,且一并计算在其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进入公示环节后,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五、博士研究生引进待遇

 1.一般专业提供购房补贴45万元,急需、紧缺专业提供购房补贴60万元;具有教授职称并且主持过国家级项目者,或配偶双方均为博士并且其中一方为教授者,学校给予100平方米左右住房一套(不再享受购房补贴和过渡性住房)。特别优秀者,实行“一事一议”。 

2.提供过渡性住房三年或每月1200元租房补贴三年。 

3.每年提供科研奖励2万元。 

4.博士入职后享受校聘副教授待遇。

 5.提供科研启动经费(5-15万元),配发笔记本电脑和打印机各一台。 

6.入职五年内,根据工作需要可安排出国访学一次。 

7.符合邯郸市博士引进条件者同时享受邯郸市提供的“英才卡”服务、住房补贴、编制保障、职称评聘、配偶就业、子女入学等相应优惠待遇。 

六、其他事项 

1.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测评、面试、体检、考察、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拟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要在规定报到时间内完成报到手续,遇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须经邯郸学院批准,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

 3.对违反选聘纪律的应聘者,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已经聘用后查实的违反公开选聘纪律的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4.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造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5.请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选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报名、测评、体检和考核。 

6.本方案及未尽事宜,由邯郸学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10-6260529 邯郸学院人事处(办公电话) 

联系人:姜老师 监督电话:0310-626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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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hdc.edu.cn/News_View.asp?NewsID=14763

邯郸市丛台区2020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满足我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根据《关于支持人才创新创业服务邯郸绿色崛起若干意见》、《邯郸市“2020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实施方案》和事业单位选聘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引进博硕人才2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引进方式

采取现场选聘方式进行。

三、引进对象及条件

引进对象为国内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所报岗位一致或相近,并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1.应届毕业生须于2020年7月31日(含当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急需紧缺优秀人才毕业时间可放宽到2021年7月31日(含当日);

2.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31日(含当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4年7月31日(含当日)以后出生);

3.符合需求岗位的专业及相关要求;

4.须具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规定的基本条件及用人单位的其它要求。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5.现役军人;

6.已在邯郸市区域内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

7.未经现任职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已就业人员;

8.失信被执行人;

9.在校期间受到院系以上处分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引进岗位及人数

本次引进硕士学位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才共24名(初中数学、初中英语、初中政治、初中化学、小学语文)。

五、报名时间、方式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七个工作日结束后,关注丛台区政府网查看报名通知。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报名系统链接见丛台区政府网),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资格初审:报名者须如实填写并提交各项报名资料,如有不实者取消报名资格。对提交的资料进行网上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确定为进入测评人员。

六、选聘程序

1.测评。测评工作聘请经验丰富的相关专业教师、专家组成评审小组,进行测评工作。以随机抽签方式决定考生测评顺序。测评采取试讲(满分100分)+答辩(满分100分)的形式进行,以最低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150分的方式对考生的讲课能力和技巧以及对专业知识掌握程度和广泛性进行测试,并按照测评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拟聘用人员。

2.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详见丛台区政府网通知。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协议书、报到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已就业的毕业生提供单位同意报考函等相关材料。

3.体检和考察。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的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内容是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4.公示。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丛台区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

5.选择学校。对拟聘用人员,依据报考学科测评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选择聘用学校。

6.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提出聘用意见,由用人单位、主管单位、编制、人社等部门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并由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人才支持政策及待遇

1.“英才卡”服务。招引的博士人才和“双一流”硕士研究生到邯郸工作之日起,由市委组织部发放“英才卡”,享受在出入境、落户居住、社保医疗保健、交通旅游等10个方面的服务内容项目。

2.住房补贴。对引进非邯郸籍的博士人才和“双一流”学校的硕士研究生,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优先入驻邯郸市人才公寓。本人不愿入驻人才公寓的,自到邯郸工作之日起,由区财政分别给予博士8万元、硕士5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3.编制保障。此次选聘的博硕人才全部纳入事业编制。

4.办理聘用。应届毕业生审核学历、报到证等材料后,直接办理聘用手续;已参加工作需办理调动的博硕人才,审核档案材料、出具商调函、填写《干部流动审批表》,办理调动手续,确定工资、转接社保等相关人事手续。

5.子女入学。引进的博硕人才未成年子女(无论户口随迁与否)愿意随父母来邯就读的,根据高层次人才意愿,由区教体局负责协调办理转学入学手续,其中到公办学校就读的,不收取政府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

6.政治待遇。加大对招引博硕人才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加大在博硕人才中发展党员力度,优先推荐为“两代表一委员”人选、优秀共产党员、劳动模范等;优先入选邯郸市优秀专业技术人才、邯郸市青年拔尖人才等市级人才项目;聘请优秀人才加入政府智库,参与政府决策。

八、其他事项

1.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测评、资格复审、体检、考察、选校、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请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选聘。

3.本次选聘工作中在测评、体检和考察等环节中出现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比例内空缺,按照考生测评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但进入公示环节后,因各种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4.本次选聘由区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5.本方案由区教体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

丛台区委组织部电话:        0310-3136191

丛台区人社局电话:          0310-3115946

丛台区教育体育局电话:      0310-3128173

丛台区纪委监委监督电话:    0310-3136622


2020年邱县教育系统公开选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邱县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关于支持人才创新创业服务邯郸绿色崛起若干意见》文件精神,在对邱县事业单位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需求调研的基础上,决定为邱县教育系统引进高层次人才9名。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引进方式

采取现场选聘方式进行。在落实卫生防疫要求、控制规模、注意安全的前提下,开展考核和测评工作。

三、引进的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选聘高层次人才工作岗位为高中业务校长和中学教师。学科分别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历史(详见附件1《邱县2020年高层次人才岗位需求表》)。

四、引进条件

引进对象应满足以下条件:

1.高中业务校长应具备国家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具有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具备5年以上高中学校中层岗位业务管理工作经验;

2.应聘教师应具备国家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具有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教龄在3年以上(特别优秀的可以适当放宽);

3.应聘教师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4.符合需求岗位的专业及相关要求;

5.须具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规定的基本条件及用人单位的其他要求;

6.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与选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在校期间受到院系以上处分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6.现役军人;

7.已在邯郸市区域内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

8.按规定未满服务期限的;

9.失信被执行人;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河北人才网、邯郸市人社局、邱县政府网站发布选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审核之日结束。采取线上报名和招聘会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登录邱县政府网站下载填写《邱县公开选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并扫描相关证件或证书(包括身份证、教师资格证、硕士毕业证、硕士学位证、硕士学信网学历注册备案表、本科毕业证、本科学位证、本科学信网学历注册备案表,以及本人教育教学取得成绩的有关证件或证明)发送至指定邮箱:qxgkxp@126.com。

相关证件扫描件要求以文件夹的方式发送,文件夹名称应注明“应聘岗位+姓名”,否则不予审核。

2.资格审核。报名后,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审核合格后,对应聘者进行测评。

具体测评时间和人员在邱县政府网站招聘专栏另行通知。

(三)测评。聘请经验丰富的相关专业校长、教师组成专家小组,进行测评工作。

教师岗位:采取试讲(满分100分,最低录取分数为60分)方式进行测评。并按照测评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拟聘用人选,试讲不合格的,不再进入体检环节。比例内测评成绩并列的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具体加试形式由专家小组确定。

高中业务校长岗位:由专家小组直接进行面试考核。

(四)体检和考察。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对体检合格者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内容是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选。

(五)网上公示。对拟聘人选在邱县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县专业引才小组提出聘用意见,报市批准后,由用人单位、主管局、编制、人社等部门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并由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引进待遇

(一)“英才卡”服务。引进的硕士、博士、名师名校长、骨干教师等高层次人才到邱县工作之日起,发放“英才卡”,享受科研立项、医疗保健、交通旅游等10方面服务。

(二)政治待遇。加大高层次人才发展党员力度,积极推荐政治素质好、参政议政能力强的高层次人才作为各级“两代表一委员”人选,优先推荐为各级优秀共产党员、劳动模范等。优先入选邯郸市优秀专业技术人才、邯郸市青年拔尖人才等市级人才项目。

(三)编制保障。招引的8名教师纳入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工资待遇。

(四)住房保障。参照市高层次人才政策执行。

(五)子女入学。招引的高层次人才未成年子女(无论户口随迁与否)愿意随父母来邱县就读的,根据高层次人才意愿,由县教育局负责协调转学入学手续,其中到公办学校就读的,不收取政府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

七、纪律监督

(一)对违反公开选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对违反选聘纪律的应聘者,取消测评、聘用资格,对已经聘用后查实的违反公开选聘纪律的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三)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造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四)相关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考生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及其他可能影响选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八、其他事项

(一)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测评、体检、考察、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应聘人员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选聘。

(三)拟聘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要在规定报到时间内完成报到手续,遇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须经用人单位批准,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

联 系 人:王寒松

联系电话:0310-8312380

纪检监督电话:0310-8312388


唐山师范学院2020年公开选聘博士研究生公告

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并经上级机关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博士研究生14名,公告如下:

一、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应聘的博士和高级专家对原始学历和所学专业的一致性不做要求(岗位信息中有具体要求的除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应聘人员毕业时间截止到2020年12月30日。

8、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具有高级职称的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二、 岗位条件

岗位条件详见《唐山师范学院2020年公开选聘博士研究生岗位信息表》(附件)。

三 、报名

1、通过唐山师范学院人事招聘系统报名,可从人事处主页左侧下方链接进入报名系统( http://60.2.228.76:7001/ppygzz/control/ppzplogin)。按照操作指南提示填写有关内容。

2、填写完基本信息后,请将详细简历上传(以Word文档或pdf格式上传,简历要求有本硕博学习经历,科研情况,获奖情况,最后必须插入本、硕、博学历学位证书,否则审核 不予通过,尚未毕业的博士请上传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注意上传简历必须是一个文件,本系统不支持多个文件上传且只保留最后一次上传内容)。应聘人员可在自助设置的应聘反馈中及时查看审查的进程。

3、如有技术问题请通过操作指南中的QQ联系技术人员解决。

四 、考核安排

自公布岗位信息后,接待报名,并分阶段进行考核,疫情期间将视具体情况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考核形式。考核合格者,及时办理入编手续。

五 、相关政策

1、 公开选聘政策参照校字(2018)10号 唐山师范学院选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2、 用工形式:事业编制。

3、待遇:引进的博士研究生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工资标准。安家费分为四个层次,一般博士45 万元,急需博士55-65万元,优秀博士75-95万元,杰出博士95万元以上,以上各层次博士均包含唐山市政府给予的15万元安家费。博士生活补贴每月发放1500元,发放5年。科研启动经费,根据任务多少确定, 具体参照《唐山师范学院关于引进博士研究生的补充规定(试行)